创客注册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6】月【17】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2】年【6】月【18】日
欢迎注册成为“创客云商”平台(www.ckc8.com,以下简称平台或本平台)创客。本平台由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设立、运营和管理,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用户提供服务。本协议双方为创客云商创客与本公司,适用于创客注册并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全部活动。
在注册创客云商平台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点击本协议下方的“注册”按钮,并按照本平台注册程序进行注册,上述注册程序完成时即视为创客已经充分理解和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并签署了本协议。创客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受本协议约束。
一、协议构成与生效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本平台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的平台运行规则(以下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公司服务包括本公司提供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全部服务。如创客不同意本协议,可停止开立/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本公司平台创客服务。
3.创客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及各项规则的规定。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及规则,如本协议或规则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或移动端云商平台发布新的协议或规则后,即视为已告知创客,同时对创客发生法律效力。对规则的任何修订或新规则一经公布即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创客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自该等变更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协议。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创客接受修订的协议和规则的约束。除另行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4.创客确认本协议,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创客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并向创客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生效。
5.本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本公司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和规则。业务模式及推广方案可能因本公司的单方判断而不时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创客需定期通过创客云商官网、移动端平台页面、自有推广资源内的推广信息等渠道检查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因创客怠于检查导致其预估收入损失等问题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二、创客云商平台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1.本平台向创客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客服解答、物流仓储、商品培训等服务。
2.创客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本公司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创客注册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同意并遵守本协议及本平台已经或将来公布施行的运营交易规则;
3.申请并通过平台培训及考核。培训内容详见《申请成为创客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办法》;
4.提供平台要求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自注册之时起至使用本平台服务期间,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身份信息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和合法,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如因用户未及时更新信息和资料导致本平台无法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担;
5.遵守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应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证照,获得销售资质。
四、创客的权利与义务
(一)创客的权利
1.获取本平台服务账户。
2.以优惠价格购买VIP礼包产品并销售
3.可使用平台各项服务。
4.利用本平台和其他渠道或方式、方法推介本平台商品。
(二)创客义务
1. 遵守本公司及本平台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2.参加本平台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
3. 推介平台商品应以平台发布的品种和内容范围为准,进行真实推介,不得超范围或夸大宣传、隐瞒、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4.推介平台商品属于自主经营行为,并具有自主纳税申报的义务。
4. 遵循本公司制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标准。
5. 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不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传、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8)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9)含有中国法律、法规或其它规范性文件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不得利用本公司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6.对专属BBS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规则的信息及时删除。
7. 保守本公司和本平台商业秘密。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而获悉的培训资料、商业经营模式、产品宣传方式、培训体系等方面的内容;本公司的任何数据;其他创客、35VIP、50VIP、普通消费者资料(包含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QQ号、微博号、微信号等网络联系方式),除非其他创客、35VIP、50VIP、普通消费者自愿对外披露;以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8.创客须知:
(1)用户成为35VIP所需购买的35VIP礼包有两种购买渠道,即我司处和创客处;
1)当用户从我司处购买35VIP礼包后,其进货渠道仍然为我司处,不做变更;
2)当用户从创客处购买35VIP礼包后,其进货渠道由原创客处变更为我司,即该用户购买35VIP礼包后与原创客再无利益关系,且用户资料的所有权也由创客所有变更为我司所有。
(2)用户成为50VIP所需购买的50VIP礼包有两种购买渠道,即我司处及创客处;
1)当用户从我司处购买50VIP礼包后,其进货渠道仍然为我司处,不做变更;
2)当用户从创客处购买50VIP礼包:
a.当用户从创客(经由普通顾客、50VIP申请成为创客)处购买50VIP礼包后,其进货渠道由原创客处变更为我司,即该用户购买50VIP礼包后与原创客再无利益关系,且用户资料的所有权也由创客所有变更为我司所有;
b.当用户从创客(经由35VIP申请成为创客)处购买50VIP礼包后,其进货渠道仍然为该创客处,不做变更。
五、公司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权利
1.制定、修改和解释相关规则和业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成为创客条件、创客权利维持条件、创客可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等。
2. 对创客上传到平台网站可公开获取区域的资料和信息,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和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3.查阅创客交易信息和数据,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
4.生效司法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创客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本公司有足够事实依据认定创客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有权在平台公布创客的违法或违规行为,暂停或取消该创客权利。
5.创客在公司平台上发布下列信息,本平台有权在不通知创客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
(1)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2)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3)有理由相信存在违反本公司定价销售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信息;
(4)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本公司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5)其它应予以删除或限制的内容。
创客在非我司平台上发布上述信息,我司有权要求其删除。
6.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本公司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创客,创客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7.创客行为损害到本公司和本平台声誉、利益或损害到其他创客、35VIP、50VIP、普通消费者的声誉、利益时,有权暂停或取消创客资格,有权暂停或终止其各项折扣或优惠,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创客违反本协议或本公司的相关规则,本公司有权暂停或取消创客的资格和权利,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下列情况下,本平台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水平和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辨别,如认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有权删除相关信息或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创客法律责任。
(1)第三方通知本公司,认为创客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创客或第三方向本公司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二)公司义务
1.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
2.根据折扣政策等优惠政策给予创客相应销售折扣或其他优惠。
3.非经创客同意,不得以营利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者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创客的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制定、公布各项规则,创客可在平台网站上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六、协议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创客存在严重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本公司损失的;
2.创客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权利义务的;
3.创客擅自以本协议项下权利进行抵押、担保;
4.创客向其他人泄漏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创客损害了本公司或其它创客、创客的声誉,妨碍了本公司或其他创客、35VIP、50VIP经营的;
6.创客未经本公司同意,违反本公司制定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
7. 创客发布国家、平台明令禁止的信息内容。
(二)解除协议的后果
1.创客资格、权利灭失;
2.创客客户资源交回公司。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责任免除
不论何种情况下,本公司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长期有效。双方一致同意可终止本协议,或者触发本协议解除条款终止。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